餘縉(1617―1688),字仲紳,號浣公,諸暨高湖人。父元文,為當地名儒。縉幼時就讀鄉塾,文筆優長,聞魏忠賢亂政,作彈劾文,塾師驚歎,讚為才子。清順治九年(1652)中進士,初授封丘知縣。時荒地遍野,朝議興屯田,募民開墾。初民無不樂從,及征租,反高過熟田,致使已耕之地,複又荒蕪,乃致以荒地應征之糧攤派於熟地之上,百姓困苦不堪。恰遇總督李蔭祖巡視封丘,便導引總督至曠野,使其目睹饑民裸跣毛食之慘狀,總督知其虛裏,方始豁免虛張租賦。
署封丘時,黃河決於河南荊隆口,封丘遭淹,縉與河渠使協議,引支河以分水勢,築長堤以防潰溢,清理灘地以安民;召集逃亡的百姓開辟荒地,革降額外之賦稅,減輕徭役與刑罰;潔己愛民,使凋敝的農村經濟逐漸複蘇。
為官素廉正奉公,抑製豪強,打擊奸商及妖言惑眾之巫神,故其時中州治行推其為第一人。康熙初,鄭成功子錦屯廈門,霸居一方;時有人建議放棄舟山,縉上疏據理反對。又反對總督李率泰遷海濱居民。還奏請及早削弱三藩,以免尾大不掉之患。後三藩果反叛於雲南,識者乃歎服縉之卓見。
康熙七年(1668),浙江提督移居紹興,大帥哈喇庫橫而貪縱,縱下卒白晝竊市,掠0女,越民臥不占席,無人敢攖其鋒,惟縉起疏糾劾,羅列其奸狀,詔下褫職,民慶更生。
著有《大觀堂集》、《續保越錄》、《家訓》等。
餘縉(1617―1688),字仲紳,號浣公,諸暨高湖人。父元文,為當地名儒。縉幼時就讀鄉塾,文筆優長,聞魏忠賢亂政,作彈劾文,塾師驚歎,讚為才子。清順治九年(1652)中進士,初授封丘知縣。時荒地遍野,朝議興屯田,募民開墾。初民無不樂從,及征租,反高過熟田,致使已耕之地,複又荒蕪,乃致以荒地應征之糧攤派於熟地之上,百姓困苦不堪。恰遇總督李蔭祖巡視封丘,便導引總督至曠野,使其目睹饑民裸跣毛食之慘狀,總督知其虛裏,方始豁免虛張租賦。
署封丘時,黃河決於河南荊隆口,封丘遭淹,縉與河渠使協議,引支河以分水勢,築長堤以防潰溢,清理灘地以安民;召集逃亡的百姓開辟荒地,革降額外之賦稅,減輕徭役與刑罰;潔己愛民,使凋敝的農村經濟逐漸複蘇。
為官素廉正奉公,抑製豪強,打擊奸商及妖言惑眾之巫神,故其時中州治行推其為第一人。康熙初,鄭成功子錦屯廈門,霸居一方;時有人建議放棄舟山,縉上疏據理反對。又反對總督李率泰遷海濱居民。還奏請及早削弱三藩,以免尾大不掉之患。後三藩果反叛於雲南,識者乃歎服縉之卓見。
康熙七年(1668),浙江提督移居紹興,大帥哈喇庫橫而貪縱,縱下卒白晝竊市,掠0女,越民臥不占席,無人敢攖其鋒,惟縉起疏糾劾,羅列其奸狀,詔下褫職,民慶更生。
著有《大觀堂集》、《續保越錄》、《家訓》等。
同年(公元1617年)出生的名人:
萬斯年 (1617~1693) 浙江省寧波鄞州區

王瑞伯 (1617~1669) 浙江省寧波鄞州區

白羽宸 (1617~1679) 陝西省榆林清澗縣

黃梧 (1617~1673)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縣

陳澤 (1617~1674) 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市 + 更多公元1617年出生的名人》
同年(公元1688年)去世的名人:
沈光文 (1612~1688) 浙江省寧波鄞州區

毛先舒 (1620~1688) 浙江省杭州

張穆 (1607~1688) 廣東省東莞市

陳潢 (1637~1688) 浙江省嘉興

葉映榴 (1642~1688) 上海市浦東

郎廷相 (?~1688) 遼寧省錦州北鎮 + 更多公元1688年去世的名人》
本文到此結束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。